发布时间:2024-11-01
招采进宝|河北邢台专区交易平台用户:
为了更好地保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各类交易主体的权益,进一步提升平台持续经营的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现对招采进宝河北邢台专区项目(邢台企业采购、土地使用权交易项目除外)收费相关事宜公示,具体规则如下:
一、收费对象和原则
依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平台运营机构签订的《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收费对象进行收取。此次收费调整秉持着不给市场主体额外增加负担的原则,以平台创造的价值作为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二、收费标准
招采进宝收费标准 |
||
区间 |
概(估)算价范围 |
收费金额(元) |
一 |
概(估)算<50万 |
1000 |
二 |
50万≤概(估)算<100万 |
2000 |
三 |
100万≤概(估)算<500万 |
3000 |
四 |
500万≤概(估)算<1000万 |
4000 |
五 |
1000万≤概(估)算≤2000万 |
5000 |
六 |
2000万≤概(估)算<5000万 |
10000 |
七 |
5000万≤概(估)算<2亿 |
15000 |
八 |
2亿≤概(估)算<5亿 |
20000 |
九 |
5亿≤概(估)算 |
30000 |
特殊情况 |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
三、收费说明
平台采用按标段收费模式,即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包)的概(估)算价确定。
四、支付方式:
所有项目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五、开通、缴费及开票:
按次收费为实际消费金额,待项目结果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后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六、解释及说明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河北招采进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请咨询平台服务热线:400-616-6620
河北招采进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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