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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环城水系改造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二次)预审公告

 

阜城县环城水系改造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1.采购条件

阜城县环城水系改造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已由阜城县发展改革创新局(阜发改投资审批〔2016〕36号)批准建设。阜城县人民政府以(阜政函〔2018〕15号)审核批准了PPP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阜城县人民政府授权阜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采购人)为阜城县环城水系改造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机构,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由于第一次资格预审入围有效社会资本不足3家,资格预审为重新组织的第二次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阜城县环城水系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主要为刘林干渠与连村干渠提升改造。刘林干渠穿城而过,直接影响到沿河居民的生活品质及城市面貌,本次刘林干渠北起连村干渠,南至邯黄铁路,设计长度约4090m;连村干渠位于城区北郊,对城市生态建设及城郊活动丰富性起到一定作用,本次设计长度8200余米。

2.2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包含河道清淤、绿化提升、沿河景观工程、公共服务设施、雨污管网铺设等。刘林干渠着重打造“一河两岸五区十景的阜城人文景观玉带”:城区段1860m重点打造与城区生活、城市形象相关的功能空间及人文景观;城郊段2230m打造自然的河道生态景观。连村干渠设计长度8200米,分段打造一园一廊,即:一翼三湖的湿地公园及碧波护城的滨河绿廊。

2.3投资规模:根据投资估算,本项目的项目总投资365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600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5000万元),建设期利息1773万元。

2.4PPP合作期限: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

2.5项目建设进度要求:2018年12开工,2020年12完工。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BOT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资本金不低于8012万元(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20%),全部项目资本金由中选社会资本出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等于项目资本金,全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中选社会资本出资。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15日内汇入到项目公司账户。项目公司成立项目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将项目施工总承包工作交由社会资本方完成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等;

4.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符合以下从业人员要求: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安B本,拟派总承包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专业);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需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前3个月(含)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并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4.2财务要求

4.2.1企业2017年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2.2截止2017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4.2.3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自有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可用余额相加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

4.3业绩要求

4.3.1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合同额在4亿元及以上的投资业绩;

4.3.2截至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工程造价在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4.4信誉要求

4.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全国检察机关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格预审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确定资格预审入围名单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拟入围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4.4.2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银行、税务和工商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4.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若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5其他要求

4.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5.3阜城县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5.4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建筑市场;

4.5.5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成员的自有资金不低于其联合体协议中的出资比例与第4.2条自有资金要求相应要求的乘积。比如某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为20%,则该联合体成员的自有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20%*10000万元);联合体牵头人满足企业净资产、银行授信可用余额第4.2条的要求

3)联合体牵头方须同时满足第4.2.1项和第4.3.1项要求;

4)本项目仅允许由一家联合体成员负责总承包工作,该成员须同时满足4.1.2、4.1.3、4.3.2和4.5.4项要求;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7)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5家(含)以下3家(含)以上时,申请人全部参与竞争;合格申请人在5家以上时,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采购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5家申请人参与竞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项目所属交易中心。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6.2投标单位须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6.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6.4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9 17上午9时00分时至2018年921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意向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需现场报名。具体流程请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提出。

招采进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6166620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电子和纸质并行的方式,投标人应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电子文件为准,若因不可控因素转线下开标评标时,则以纸质为准。

7.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12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12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衡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网站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竞争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选(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提交360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履约保函。

9.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10.1

名称:阜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318-8020598

地址: 阜城县

10.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311-85850295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东街东岗路东方官邸9-110


 

 

文件信息

序号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开标时间 操作

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包)编号 澄清类型 澄清发出时间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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