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邢台市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QSCG-2021-005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曼哈顿商业街10号 |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王焕贤 电话:0319-2221190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228号长城花苑商务楼8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胡晓敏 电话:0319-2275085 |
采购内容:选定一家生活垃圾焚烧厂,对邢台市市区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分包名称:邢台市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邢办〔2019〕2号)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具有唯一性。 2.沙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沙河市十里亭镇西葛泉村南。建设规模日处理能力为2000吨,2020年12月27日开工建设;2021年4月28日13时18分1号炉实现并网发电,解决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的问题,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沙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沙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主体。 因此本项目拟确定沙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
采购预算金额:5548000元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沙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十里亭镇西葛泉村南 |
征求意见期限:2021年6月8日至 2021年6月15日 |
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不应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
财政部门地址:邢台市守敬北路281号 |
财政部门邮编:054000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0319-2222075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9-2275085 |
传真电话:0319-2275085 |
本次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
备注: |
文件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开标时间 | 操作 |
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澄清类型 | 澄清发出时间 |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