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民政局下属敬老院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事项:1.将原竞争性谈判公告内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生物质颗粒燃料”更正为“生物质压块燃料”;2.将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页技术标准第6项“直径8mm左右,长度2-4公分,破碎率≤5%”更正为“截面直径(或边长)28mm(±3mm),长度≥40mm,破碎率≤5%”;3.将原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1年11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文件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开标时间 | 操作 |
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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