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邯郸市梨城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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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08994001201 | ||||||||||||||||||||||||||||||||||||||||
招标内容: | |||||||||||||||||||||||||||||||||||||||||
邯郸市梨城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梨城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审批研字【2024】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负责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魏县邯大北路以南、万泉大街以西。2.1.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占地222.25亩,建设健身步道3525m,健身广场3600㎡足球场一处(占地3508㎡),篮球场2个、乒乓球场2个、羽毛球场2个(占地共2175㎡),亲水栈道2516m,公厕及服务用房450㎡,生态停车场5260㎡以及其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2.1.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2.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8 00:00至2024-02-13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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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DZ2024-0201
项目名称:邯郸市梨城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项目废标原因
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存在不可协调的事项,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协商后,原合同解除,现将该项目予以废标,特此公告。
三、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安河北侧
邮 编:056800
联 系 人:郭长青
电 话:0310-3399138
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东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四号院
邮 编:056001
联 系 人:马家丽
电 话:0310-5709270
文件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开标时间 | 操作 |
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澄清类型 | 澄清发出时间 | 文件下载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