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城县岐山湖大道消防救援站新建项目已由临城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临城县岐山湖大道消防救援站新建项目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审批投审【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城县普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临城县普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836.43平方米(约13.25亩),总建筑面积4413.31㎡。主要建设有:四层执勤楼一栋,建筑面积4145.63㎡;六层训练塔一栋,建筑面积240㎡;一层门卫一栋,建筑面积27.68㎡;以及场地内室外硬化、绿化、给排水、电力等室外附属工程。建设地点:邢台市临城县汽修街以东,岐山湖大道以北。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6、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7、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招标人对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2项)、等级、所在区域有要求时明确);8、/(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三)其他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10、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3人,含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比例应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1.2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5 08:00至2025-04-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或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2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向临城县普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永华0319-7189588,河北海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尉建云0319-5728346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7182302
电子邮箱: lczbb7182302@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临城县岐山湖大道消防救援站新建项目监理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临城县普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海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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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临城县临泉路69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紫御兰庭南区3号楼2单元1601 |
邮编: | 05430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王永华 | 联系人: | 尉建云(审批) |
电话: | 0319-7189588 | 电话: | 0319-5728346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hebeihaimei@163.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文件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开标时间 | 操作 |
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澄清类型 | 澄清发出时间 |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