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城县岐山湖大道消防救援站新建项目已由临城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临城县岐山湖大道消防救援站新建项目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审批投审【20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城县普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105.6537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836.43平方米(约13.25亩),总建筑面积4413.31㎡。主要建设有:四层执勤楼一栋,建筑面积4145.63㎡;六层训练塔一栋,建筑面积240㎡;一层门卫一栋,建筑面积27.68㎡;以及场地内室外硬化、绿化、给排水、电力等室外附属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邢台市临城县汽修街以东,岐山湖大道以北。
2.2 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5.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6.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2、拟派项目经理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9./。3、其他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4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5 08:00至2025-04-01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网上报名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03-25 08:00至2025-04-01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或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b.zcjb.com.cn/cms/index.ht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向临城县普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永华0319-7189588;河北海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尉建云0319-5728346提出。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7182302
电子邮箱: lczbb7182302@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临城县岐山湖大道消防救援站新建项目施工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0000 |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临城县普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海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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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临城县临泉路69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紫御兰庭南区3号楼2单元1601 |
邮编: | 05430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王永华 | 联系人: | 尉建云(审批) |
电话: | 0319-7189588 | 电话: | 0319-5728346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hebeihaimei@163.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文件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开标时间 | 操作 |
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澄清类型 | 澄清发出时间 |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