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怡庭佳苑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高新区行政审批核字【2024】0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华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华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3949.00m2(约65.92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32338.5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5776.29m2(装配率建筑不低于50%),地下建筑面积约46562.26m2。地上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83424.79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约1314.04m2,配电室建筑面积约676.75m2,坡道和地面楼梯建筑面积约360.71m2。地下建筑面积包括:地下车库面积约30209.72m2,地下储藏间面积约15017.56m2,配套用房面积约1334.98m2(实际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另有南侧不规则用地一小块,占地约0.39万平米,一并纳入设计范围。
2.2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等。计划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3 09:00至2025-01-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该项目实施“双盲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保定市华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葛工0312-5955886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3195798
电子邮箱: gxqzjjzbb@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怡庭佳苑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华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北二环5699号 | 地址: | 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葛工 | 联系人: | 赵倩 |
电话: | 0312-5955886 | 电话: | 0312-3106002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文件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开标时间 | 操作 |
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澄清类型 | 澄清发出时间 |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