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变更为: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变更为: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7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安装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变更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7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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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类似监 理项目情况 的时间要求 | 投标人: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机电+房建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机电+房建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未提供不予认定。 |
变更为:
3.5.2 |
完成类似监 理项目情况 的时间要求 | 投标人: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房建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房建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未提供不予认定。 |
5、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四、评审细则( 三 )资信、业绩评审 (20分)
☑ 1.监理业绩评分 (10分)
☑(1)自2023年3月1日以来完成的:机电+房建类 企业的业绩情况,每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 6 分。(业绩指标规模规定为不超过本次招标项目规模。)
☑(2)自2023年3月1日以来完成的:机电+房建类业绩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情况,每有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业绩指标规模规定为不超过本次招标项目规模。)
变更为:☑(1)自2023年3月1日以来完成的:房建类 企业的业绩情况,每有一项得3分, 最高得 6 分。(业绩指标规模规定为不超过本次招标项目规模。)
☑(2)自2023年3月1日以来完成的:房建类业绩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情况,每有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业绩指标规模规定为不超过本次招标项目规模。)
其他内容不变。
河北海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文件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开标时间 | 操作 |
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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