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关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一
致各投标人:
工程编号为2021B1303050057的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问题做出如下答复:
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页,条款名称“签字或盖章要求”中的“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成员可不加盖印章(联合体协议书除外)。”请问联合体协议书是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或电子签章,还是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纸质版的联合体协议书上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扫描后放到投标文件中?
答: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是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纸质版的联合体协议书上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扫描后放到投标文件中。
招标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局
招标代理单位:秦皇岛筑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
文件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开标时间 | 操作 |
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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