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信息
序号 | 地块(包)编号 | 地块(包)名称 | 拍卖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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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1 | 2023年第四十八批次1号地2号地及遗留夹心地 | ¥22 (万元/亩) | ¥480 (万元) | 挂牌 | 2024-04-11 09:00至2024-04-25 10:00 |
2023年第四十八批次1号地2号地及遗留夹心地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
2024年 4 月25日,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北高东拍卖有限公司 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沙河市长城玻璃有限公司竞得 2024-03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地块面积为:36040.27㎡(约合54.06亩)。 成交单价为每亩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元整 (¥23万元)。 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肆拾叁万叁仟捌佰玖拾肆元整(¥1243.3894万元)。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沙河市长城玻璃有限公司应当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成交确认书》到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四份,出让人持2份、挂牌代理机构持1份、竞得人持1份。 特此确认
挂牌代理机构:河北高东拍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岭科
竞得人:沙河市长城玻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志强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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