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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教室一体化平台更正公告

1.原招标文件中打分表1技术响应情况评分标准中“本采购项目所有技术响应均要求无偏离或正偏离,偏离表中无负偏离情况下,本项按以下条件计算得分。本项最高100分。”

更正为:本项最高100分。

2.原招标文件中打分表1技术响应情况评分标准中“(1)每一项标注★的参数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检测报告(测试机构应具备CSTC或CNAS资质,测试报告显著位置有CSTC或CNAS标识),报告中满足指标要求的,加6分,没提供不加分,单项指标最高8分。本项最高得80分。”

更正为:(1)标注★的参数指标,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检测报告(测试机构应具备CSTC或CNAS资质,测试报告显著位置有CSTC或CNAS标识),每有一项得8分,没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0分。

3.原招标文件中打分表1技术响应情况评分标准中“(4)所投产品中至少具有一个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或以上备案的得10分,一级备案的得5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更正为:(4)所投产品中至少具有一个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或以上备案的得10分,一级备案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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