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水质提升及利用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水质提升及利用工程监理 ,项目业主为 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水质提升及利用工程监理;
2.1.2建设地点:邢台市清河县天山北路东、龙江街南侧;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3469.86㎡,利用原有场地厂房,总建筑面积1522.79㎡(厂房),扩建水质提升规模为14000m³/d,配水管网部分:敷设提升水供水管道至用户,根据用水类型可分为5类,小区绿化浇洒用水(约68处)、公园集中绿地浇洒用水、绿化浇洒用水、道路清扫用水、部分工业企业生产用水(约16处)管道DN100~DN500合计约41公里,流程:污水厂处理后水源经过膜处理进行水质提升通过管道用作市政道路清扫、绿化浇洒用水等,年耗电418.53万kWh,年综合能耗:514.37tce,项目建成后最大可达年提升水511万m³;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结束;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本工程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7月30日14时30分;
5.2开标地点:清河宏润羊绒制品有限公司东南50米(新办公楼2楼会议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清河县天山北路东、龙江街南侧
联 系 人:韦贤雪
电 话:0319-81731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润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海德园西门北侧底商E08
联系人:耿韶佳
电 话:0311-89604499
文件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开标时间 | 操作 |
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澄清类型 | 澄清发出时间 |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