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调整的通知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于2018年2月成功对接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为第一批服务于河北省招投标主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之一。
平台运行至今,已服务百余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几千家投标人/供应商,运行的项目全部顺利完成全流程远程无纸化交易,无一例由于平台原因而导致的投诉或质疑,在平台功能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及市场各交易主体的广泛好评。
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交易平台可自主确定经营模式,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进行服务收费,但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费”,为更好的保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等各类交易主体的利益,进一步提升平台持续经营的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具体规则如下:
一、收费对象和原则
1、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秉持着不给市场主体额外增加负担的原则,以平台创造的价值作为制定收费标准的基础。
二、收费标准: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收费方案 | ||
区间 | 概算价 | 收费 |
一 | M<5000元 | 100 |
二 | 5000元≤M<1万元 | 150 |
三 | 1万元≤M<10万元 | 200 |
四 | 10万元≤M<30万元 | 300 |
五 | 30万元≤M<50万元 | 500 |
六 | 50万元≤M<100万元 | 700 |
七 | 100万元≤M<300万元 | 900 |
八 | 300万元≤M<500万元 | 1000 |
九 | 500万元≤M<800万元 | 1100 |
十 | 800万元≤M<1000万元 | 1200 |
十一 |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
三、 收费说明
1、 为有效控制各交易主体的交易风险,为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助力投标人/供应商有效竞争、精准投标,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可免费享受基本信息服务,查看招标项目信息并管理企业账号。
2、按次付费模式:为了降低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成本,平台提供按次收费模式,即参与一次平台交易项目的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包)的概(估)算价确定。
3、 平台技术服务费:投标人/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选择缴费方式和金额,按收费档位进行缴纳。
四、 收费生效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4年8月19日起正式生效,适用于2024年8月19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标段(包),8月19日之前的项目标段(包),按之前收费方案进行收费。
五、 缴费及开票
1、支付方式支持个人网银、企业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支付通道。
2、待项目结果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后申请开具发票,平台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如需纸质发票,则投标人/供应商需承担发票快递费用。
六、 解释及说明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河北招采进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请咨询平台服务热线:4006166620。
河北招采进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