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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南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南宫市财政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东区)西南部,位于朝阳路与规划工旺街交叉口西南侧。2.1.2建设内容:项目包含两部分(1)改造原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臭氧/反硝化生物滤池、碳氧化/硝化曝气生物滤池、纤维转盘滤池及加药间、鼓风机房、臭氧发生器间与除臭系统,在保持原有建成建构筑物主体的基础上,更换或增加处理设备,增设配套工艺管道,使原有处理建构筑物处理能力达到30000m3/d。(2)新建水解酸化池二期与综合池二期,包括土建及设备管道安装内容,处理规模均为20000m3/d,污水厂生化总处理能力达到30000m3/d。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0反应池+二沉池+臭氧接触池+反硝化生物滤池+碳氧化/硝化曝气生物滤池+高密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的组合工艺。2.1.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4计划总工期:385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1.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1.1.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1.1.4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3.1.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3.1.2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1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3.1.3信誉要求:3.1.3.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3.1.3.2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黑名单);(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查询(黑名单)。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20 00:00:00至2023-01-3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泰旭工程管理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地址:南宫市东进街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218号尚峰汇C座1单元1703
邮编:055750邮编:050000
联系人:韩同振联系人:梁枫
电话:0319-7297011电话:1551189336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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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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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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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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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信息

序号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开标时间 操作

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包)编号 澄清类型 澄清发出时间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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