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公安局“智慧交管”项目—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工程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公安局“智慧交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1]0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1、项目名称:清河县公安局“智慧交管”项目—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工程 2、建设内容:一标段:挥公大道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工程;二标段:环城区道路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工程;三标段:国省道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工程;四标段:泰山路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工程;五标段:太行路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工程;六标段:城区支路及智能云台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工程。 3、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工期:30天 5、标段划分:6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
2.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承揽安全技术防范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外省投标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业务的,凭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并向本省公安机关备案。外省同类别证书名称同招标文件要求名称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26 00:00:00至2021-09-3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0-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hb.zcjb.com.cn)”在线参与开标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圣拓(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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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清河县西环南路中段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19号天山科技工业园D座1106室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穆哲 | 联系人: | 刘悦进 |
电话: | 0319-8290392 | 电话: | 0311-67591669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qhxgajzhjg@126.com | 电子邮件: | hebeistzj@163.com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文件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开标时间 | 操作 |
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澄清类型 | 澄清发出时间 |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