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已由任县行政审批局以任县邢湾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水管网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任行审投资批【2019】9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调节池、厌氧池;改造一体化氧化沟,池内投加专用悬浮填料,增加污泥浓度;新建高密度沉淀池,沉淀池前增加提升泵;新建臭氧接触池,采用3级投加臭氧;新建臭氧发生器间及液氧站,采用2套氧气源臭氧发生器进行臭氧制备;新建除臭设施,对粗、细格栅,调节池、厌氧池进行封闭,储泥池、脱泥机房等通过管道负压收集臭气后采用生物除臭工艺进行臭气处理。
2.2 招标范围:新建调节池、厌氧池;改造一体化氧化沟,池内投加专用悬浮填料,增加污泥浓度;新建高密度沉淀池,沉淀池前增加提升泵;新建臭氧接触池,采用3级投加臭氧;新建臭氧发生器间及液氧站,采用2套氧气源臭氧发生器进行臭氧制备;新建除臭设施,对粗、细格栅,调节池、厌氧池进行封闭,储泥池、脱泥机房等通过管道负压收集臭气后采用生物除臭工艺进行臭气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1.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
3.1.5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查询)。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10 00:00:00至2020-09-16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9-3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16-6620)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方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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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任泽区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476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穆壮 | 联系人: | 周洪昊 |
电话: | 0319-7519252 | 电话: | 13303082202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文件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开标时间 | 操作 |
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澄清类型 | 澄清发出时间 |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