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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EPC)总承包澄清回复

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EPC)总承包

标文件答疑纪要

序号:NO.1

招标编号:HBQA2024015

项目名称: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EPC)总承包

 

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EPC)总承包潜在投标人的疑问进行答疑。

 

一、1招标公告中,建设内容包括7条新建道路、3条路段排水管网改造、6处易涝点路段排水管网改造及防汛设备购置内容,在初设文本、概算及初设批复中,还有部分道路两侧的建筑立面改造提升内容,本次投标工程范围,是否对应补充相关建筑工程内容;

答:按已提供招标文件发布的初步设计文本资料为主。

2评标办法中,“施工图设计工作规划及各专业设计说明”对应评分标准,该说法中“各专业设计说明”是否涵盖本次投标需要配套达到施工图深度的投标图纸;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附件中,未包含本工程范围CAD地形图,是否可以提供相关地形图以供投标施工图绘制,初设图册中部分道路为规划道路,与现状地形图不完全匹配,最好地形图上能有规划路网;

答:按已提供招标文件发布的初步设计文本资料为主。

4按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固定值30磅,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投标所附图纸是否也按该要求执行;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项,明确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文件第3节中第3.7.5条,“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前后要求是否应统一;

答:详见前附表9.8第五条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6、招标文件中描述:“联合体协议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双方盖单位公章鲜章)评标时审核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原件扫描件。”,此处投标人电子印章仅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电子印章即可,请明确如此理解是否正确?

答:联合体协议书双方盖单位公章鲜章原件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电子印章。

 

二、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普尔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文件信息

序号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开标时间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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