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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公园二期工程公园配套服务设施施工[澄清公告]

东湖公园二期工程公园配套服务设施施工澄清

 

澄清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原要求“由于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费依据的2020年上半年综合用工指导价,投标时人工费应按照2020年上半年的综合用工指导价报价;签订合同时人工费执行2020年上半年综合用工指导价;后期结算审核等执行施工用工期间新的综合用工指导价”现澄清为“由于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费依据的2020年上半年综合用工指导价,投标时人工费应按照2020年上半年的综合用工指导价报价”。

澄清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五、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澄清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澄清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工程结算经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总价的97%,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审计金额为准”澄清为“工程结算经审核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总价的97%,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金额为准”。

 

 

 

河北跃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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