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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南区供水项目(东西路)[澄清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一、“1.评分方法和评分原则k1、k2、k3为对应的权数取值,k1+ k2+k3=1,40%≤k1≤50%,39%≤k2≤49%,1%≤k3≤10%。”

二、“2.技术部分评审(1)技术部分的得分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50% 。”

三、“3.商务部分评审(1)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49%。”

现澄清如下:

一、“1.评分方法和评分原则k1、k2、k3为对应的权数取值,k1+ k2+ k3=1,20%≤k1≤30%,60%≤k2≤79%,1%≤k3≤10%。”

二、“2.技术部分评审(1)技术部分的得分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30%。”

三、“3.商务部分评审(1)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69%。”

 

注:1.此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此前投标内容的编制。

2.澄清内容自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发送至所有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须时刻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的内容,未及时关注的。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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