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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道路建设项目(二期)四标段[澄清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招标文件和清单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招标文件和清单为准。

   修正内容为:

    一、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一标段-六标段)项目经理“近3年内【2016年09月0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以中标施工合同、质量鉴定报告(或交工验收证书)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更正为:“近3年内【2016年09月0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以中标施工合同、质量鉴定报告(或交工验收证书)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或一项500万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一项500万以上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及投标函附录:“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更正为:“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序号14“合同期内不调价”更正为:“合同期内原材价格超幅降幅评审原材价格5%,根据变动情况调整。”

序号15“开工预付款金额  ”更正为:“开工预付款金额 按照协议约定 

四、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序号16“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更正为:“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按照协议约定

五、1-6标段工程量清单300章“新建街道(15公分灰土+15公分水泥混凝土)”更正为:“新建街道(15公分灰土+15公分c25水泥混凝土)”

六、P87页投标函中“平乡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道路建设项目(一期)”更正为:“平乡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道路建设项目(二期)”

七、由于修正文件发出时间距离开标时间2019年10月8日9:00已不满足15日,开标时间调整为2019年10月15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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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开标时间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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